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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特殊膳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66) 委员通讯 2021年第2期(总第21期)
来源:全国特殊膳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 作者:张静 曹梦思 | 发布时间: 2021-07-22 | 4100 次浏览 | 分享到:

2021年第2期(总第21期)

主办方:SAC/TC466全国特殊膳食标准化委员会秘书处 2021年4-6月



一、政策动态


1.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

摘要:为进一步提高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制定了《全国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21年版)》,包括13类249种产品,涉及工业生产资料、电子及信息技术产品、交通用具、文教体育、食品相关产品、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杂品、儿童老人用品等,每一项都与百姓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


2.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摘要:建设适应新发展格局的现代化市场监管法律体系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加大立法统筹协调力度,加快立法进程,优化立法程序,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为市场监管工作长远发展筑牢法治根基。


3.我国初步建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

摘要:食品安全标准是我国唯一强制执行的食品标准,是食品安全监管重要的技术依据。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关系着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截至目前,我国初步构建起覆盖从农田到餐桌、与国际接轨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


4.市场监管总局等七部门扎实推进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摘要:2020年4月,市场监督总局等七部印发《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方案(2020-2021年)》(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印发以来,各部门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协同联动、有序推进、督促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初步形成条块结合、联合打击、行业自律、社会共治的良好工作局面,在打击保健食品领域非法生产经营、欺诈和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果。



二、监督动态


1.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批次特殊膳食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 第28号〕

摘要:监督抽检不合格特殊膳食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天猫多能多母婴专营店(经营者为湖南多能多食品有限公司)在天猫(网店)销售的、标称湖南多能多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广东亨盛维嘉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钙铁锌有机米粉,经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其中维生素A含量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也不符合产品标签标识要求。广东亨盛维嘉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2.广东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批次特殊膳食食品抽检不合格

摘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深圳市龙岗区圆山母婴宝母婴用品店在线下店销售的、标称汕头市培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多营养+水苏糖辅食营养补充品,经深圳市计量质量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其中维生素D含量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也不符合产品标签标识要求。



三、相关解读


1.《婴幼儿配方食品系列标准 新旧国标主要变化》手册

摘要:2021年2月22日,新修订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5-2021)、《较大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6-2021)和《幼儿配方食品》(GB 10767-2021)正式发布,将于2023年2月22日正式实施。新国标的修订,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为宗旨,以充分保证婴幼儿配方食品安全,保障婴幼儿营养和健康,制定“最严谨的标准”为原则,充分考虑了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规范性。本手册针对标准体系变化、主要技术指标变化等内容进行介绍,同时附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发布的《婴幼儿配方食品系列标准问答》,以便于大家对标准的理解。


2.2020年中国国产保健食品备案的初步分析

摘要:截止2020年底,我国保健食品注册和备案分别为16300余件和6500余件。为更好的了解国产备案保健食品情况,通过收集整理2020年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的国产保健食品备案公告,进行了统计分析。


3.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FSMP) 临床管理专家共识(2021版)

摘要:本共识从总则、组织架构和职责、FSMP 管理、FSMP 临床应用规范、推荐意见、结语6个方面进行介绍,以进一步规范医院内FSMP的临床应用和管理,促进 FSMP的营养治疗价值最大化。


4.【进出口食品安全】海关口岸验核监管证件之进口食品篇

摘要:自2021年1月1日起,在进出口环节原有的86种监管证件精简到44种的基础上,海关总署进一步梳理进出口环节现行监管证件,合并2种、取消1种,至此,进出口环节监管证件精简至41种。其中涉及到食品进口环节监管证件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证书》《保健食品注册证书或保健食品备案凭证》《婴幼儿配方乳粉配方注册证明文件》以及一些进口食品国外官方机构签发的证书,如原产地证书、日本官方机构出具的放射性检测证明和原产地证明等等。



四、前沿动态


1.关于《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 非营养素补充剂(2020年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反馈

摘要:2020年11月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开征求《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 非营养素补充剂(2020年版)(征求意见稿)》及其配套文件意见。截至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附件1中关于《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 非营养素补充剂(2020年版)(征求意见稿)》收到反馈意见44条,采纳6条,关于《保健食品功能评价方法(2020年版)(征求意见稿)》收到反馈意见116条,采纳17条,部分采纳3条;附件2收到反馈意见76条,采纳13条;附件3收到反馈意见26条,采纳2条;附件4收到反馈意见9条,采纳4条。


2.市场监管总局举办2021年第二季度例行新闻发布

摘要:4月2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 守护‘舌尖上的安全’”为主题举办2021年第二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会议中介绍到,强化监管共治,联合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共检查生产经营主体98.8万余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50万余人次。部署各地开展特殊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2020年全国特殊食品企业安全自查和报告率均保持100%,自查报告问题整改率100%。 


3.《中国特殊食品产业发展蓝皮书》编委会第三次会议在京召开

摘要:5月18-19日,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在北京中粮营养健康研究院组织召开《中国特殊食品产业发展蓝皮书》第三次编委会议,对各位编委编制的初稿内容及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充分的研讨交流。《中国特殊食品产业发展蓝皮书》是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启动的2021年重点工作之一,旨在总结特殊食品产业发展成就,探讨特殊食品未来发展趋势。与会专家对各部分内容从框架结构、文字表述、参考数据来源等角度提出了意见建议,就每个产业篇的框架统一为历史沿革、特殊人群健康需求、产业现状、发展趋势与展望达成了共识,并将从国家产业政策、产业创新升级方向等方面进一步充实完善,为产业界在战略发展及市场发展等方面提供参考和支持。


4.保健食品功能评价方法修订研讨会在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召开

摘要:6月2日,保健食品功能评价方法修订研讨会在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办公室召开。我协会受监管部门委托,开展保健食品立法相关调研工作。保健功能声称法规研究工作是保健食品立法工作中重要一环。此次会议由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执行副会长厉梁秋主持,来自行业监管部门、审评部门、行业专家近30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保健食品功能审评部修订主要工作人员就保健食品功能评价方法修订要点进行了详细的讲解。与会专家围绕各项修订要点、历史制定原则以及行业执行可行性等内容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研判,大家基本统一了意见,下一步将继续细化修订内容。


5.《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21版草稿) 行业意见征求会在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举办

摘要:6月15日,《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21版草稿)行业意见征求会在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办公室召开。随着行业的发展和监管工作的需要,市场监管总局特殊食品司组织有关专家对《细则》进行了修订,此次会议共召集了境内外共计20余家婴配乳粉生产、原配料供应企业代表,对《细则》草稿内容进行讨论,并提出行业意见建议。


6.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召开中韩保健食品监管制度研讨会及亚洲(日本、韩国、新加坡)保健食品监管制度研讨会

摘要:6月16日,为进一步研究《日本、韩国、新加坡、我国台湾地区等国家和地区保健食品管理制度》课题的有关内容,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委托,分别召开中韩保健食品监管制度研讨会及亚洲(日本、韩国、新加坡)保健食品监管制度研讨会。会议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7.台湾地区废止《市售包装婴儿与较大婴儿配方食品及特定疾病配方食品营养标示应遵行事项》

摘要:2021年4月27日,台湾省卫福部食药署发布卫授食字第1091304096号公告,废止“市售包装婴儿与较大婴儿配方食品及特定疾病配方食品营养标示应遵行事项”,并自即日生效。 其废止理由如下:原“市售包装婴儿与较大婴儿配方食品及特定疾病配方食品营养标示应遵行事项”,已纳入“包装食品营养标示应遵行事项”修正草案,爰依伪中央法规标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办理废止。


8.台湾地区拟修订罕见疾病特殊营养食品品目及适应症

摘要:2021年5月12日,台湾地区“卫福部食药署”发布卫授食字第1101300673号公告,拟修订《罕见疾病特殊营养食品品目及适应症》。主要内容包括:

1. 修订苯丙酮尿症等疾病的适应症及英文名称;

2. 新增多发性羟化酶缺乏症等适应症及其批准的特殊食品名称和供应商等。

该公告意见反馈期为60天。



五、国际动态


1.澳新就烟酰胺核糖氯化物用作特殊医学用途食品中允许的维生素B3形式进行意见征求

摘要: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FSANZ)评估了ChromaDex公司提出的修改申请,允许在食品中使用烟酰胺氯化物用于特殊医疗目的,并准备了一份食品监管措施草案。根据《澳大利亚1991年澳大利亚新西兰法案》(FSANZAct)第31条,FSANZ现在呼吁提交这些文件,以协助审议食品监管措施草案。


2.墨西哥发布新修订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手册

摘要:2021年5月24日,墨西哥健康与卫生风险管理局(COFEPRIS)发布了一份手册,以明确预包装食品和非酒精饮料所需的商业和卫生信息。手册的主要内容有:免于附加营养信息产品:婴儿配方奶粉、有特殊营养需求的婴儿配方奶粉、后续配方奶粉和满足特殊营养需求的后续配方奶粉。


3.澳新拟批准ATP作为营养物质用于运动食品中

摘要:2021年5月12日,澳新食品标准局(FSANZ)发布155-21号通知,其中A1205号申请,申请将三磷酸腺苷二钠 (Disodium Adenosine 5' Triphosphate)作为营养物质用于配方补充运动食品中。


4.FDA和联邦贸易委员会就非法销售声称治疗不孕症的膳食补充剂向五家公司发出警告信

摘要: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和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向五家公司发出警告信,要求非法销售声称可以治愈、治疗、减轻或预防不孕症和其他生殖健康状况的膳食补充剂。这些信件中讨论的膳食补充剂是未经批准的新药,FDA尚未评估其安全有效,适合其预期使用。


5.FDA分享减少婴儿和幼儿食品中有毒元素暴露的行动计划

摘要:减少接触有毒物质(尤其是婴儿和儿童)是FDA的首要任务之一。我们的目标是使我们更接近于零接触来自食品中的有毒元素,这反映了我们承诺采取重大步骤帮助减少污染。然而,由于水果、蔬菜和谷物可以从水、土壤和空气中"占据"环境中的有毒元素,因此降低低含量是有限度的。接触有毒元素取决于食物中元素的水平以及所消耗的食物量。必须确保限制食品中有毒元素的措施不会产生意想不到的后果,例如限制获得营养效益显著的食物,使许多家庭无法获得或负担不起这些食物。当食物被重组以减少另一种有毒元素的存在时,也有可能无意间增加一种有毒元素的存在。FDA 通过考虑与可行性和可实现性相关的问题,可以帮助确保所有婴儿和幼儿都能公平获得安全和营养的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