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6年,受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委托,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和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共同承担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加工用菌种》的制定工作。按照标准制定工作进程,为保证技术内容的科学性,现开展行业调研工作,请各单位根据附件要求填写反馈有关情况。并请将调查于4月21日前反馈至chenzheng@cifst.org.cn(抄送ffstandard@163.com)。
附件(点击下载):
- 表1 食品加工用菌种信息调查表
- 表2 菌种发酵培养用物质调查表
- 表3 菌种制剂产品用物质调查表
- 表4 产品中水分、污染物和微生物的自检数据
- 表5 企业产品生产规模调查表
联系人:陈铮 010-65223896 刘明010-53218330
2017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