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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业发酵分技术委员会(SAC/TC64/SC5)委员通讯2023年第1期(总第17期)
来源: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业发酵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 作者:彭雪菲、刘明 | 发布时间: 2023-04-04 | 4299 次浏览 | 分享到:

【标准制修订工作动态】

1.关于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业发酵分技术委员会换届及征集委员的通知

 

2.TC 64/SC 5工业发酵领域在编标准目录汇总

 

3.关于筹建《有机酸质量要求 第1部分:柠檬酸》推荐性国家标准及其外文版起草工作组及征集相关资料的通知

 

4.关于筹建《酶制剂质量要求 第3部分:α-淀粉酶制剂》和《酶制剂质量要求 第4部分:固定化葡萄糖异构酶制剂》推荐性国家标准及其外文版起草工作组及征集相关资料的通知

 

5.关于筹建《淀粉糖质量要求 第1部分:食用葡萄糖》、《淀粉糖质量要求 第5部分:麦芽糖》和《淀粉糖质量要求 第7部分:海藻糖》三项推荐性国家标准及其外文版起草工作组及征集相关资料的通知

 

6.关于筹建《低聚糖质量要求 第4部分:低聚异麦芽糖》推荐性国家标准及其外文版起草工作组及征集相关资料的通知

 

7.关于筹建《茶叶茶氨酸》、《食用动物血蛋白肽》和《富铬酵母中三价铬和六价铬的测定》等三项行业标准起草工作组及征集相关资料的通知

 

8.关于筹建《L-天门冬氨酸》和《氢化淀粉水解物》两项行业标准起草工作组及征集相关资料的通知

 

9.关于筹建《乳酸菌制品》、《食品降解发酵剂》和《衣康酸》等三项行业标准起草工作组及征集相关资料的通知

 

【政策动态】

1.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关于公开征求人参等三种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反馈

摘要:市场监管总局于2022年10月25日至11月25日对《关于公开征求人参等三种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原料目录》)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了意见,征集意见期间,共收到相关单位、行业组织及个人提出的意见281条,其中涉及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人参(征求意见稿)建议109条,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西洋参(征求意见稿)建议78条,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灵芝(征求意见稿)建议75条,起草说明建议16条,其它建议3条。经充分研究、论证,部分采纳相关意见建议。下一步将根据征求意见情况,对《原料目录》进行修改完善,按程序推进相关工作。

 

2.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食品快速检测使用的意见

摘要:为发挥食品快速检测(以下简称食品快检)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现就规范食品快检使用提出意见。


3.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物质的公告

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标准物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市场监管总局2022年批准国家一级标准物质91项、国家二级标准物质1277项,现将批准的国家标准物质予以公布。

 

4.关于假肠膜明串珠菌等28种“三新食品”的公告2023年 第1号)

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审评机构组织专家对假肠膜明串珠菌申请新食品原料、聚天冬氨酸钾等16种物质申请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环己胺封端的1,1'-亚甲基二(4-异氰酸基环己烷)均聚物等11种物质申请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的安全性评估材料进行审查并通过。

 

 

动态解读

1.解读《关于假肠膜明串珠菌等28种“三新食品”的公告》(2023年 第1号)

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审评机构组织专家对假肠膜明串珠菌申请新食品原料、聚天冬氨酸钾等16种物质申请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环己胺封端的1,1'-亚甲基二(4-异氰酸基环己烷)均聚物等11种物质申请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的安全性评估材料进行审查并通过,针对上述通过审查的物质进一步解读。

 

 

市场监管

1.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3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 第1号〕

摘要: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食糖、茶叶及相关制品、乳制品、饮料、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饼干、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蛋制品、豆制品、罐头、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调味品、冷冻饮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保健食品、特殊膳食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25大类食品863批次样品,检出其中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水产制品、调味品、保健食品和特殊膳食食品等8大类食品13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微生物污染、重金属污染、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质量指标不达标、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等。

 

2.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5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 第3号〕

摘要: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通过网络平台或线下实体店销售的粮食加工品、餐饮食品、食糖、茶叶及相关制品、乳制品、饮料、酒类、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饼干、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蛋制品、豆制品、蜂产品、罐头、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调味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27大类食品1064批次样品,检出其中食糖、饮料、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蜂产品、罐头、水果制品、肉制品、调味品、速冻食品和特殊膳食食品等12大类食品15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微生物污染、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质量指标不达标等。

 

【前沿动态】
1.阿根廷拟修订食品法典

摘要:2022年12月19日,阿根廷国家食品委员会发布2个草案,拟修订食品法典。

 

2.欧盟批准3-岩藻糖基乳糖作为新型食品投放市场

摘要:据欧盟官方公报消息,2023年1月5日,欧盟委员会发布法规(EU)2023/52号条例,根据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法规(EC) No 2015/2283,批准3-岩藻糖基乳糖(3-Fucosyllactose)作为新型食品投放市场,并修订欧盟委员会实施条例(EU)2017/2470的附件。

 

3.澳新拟批准盐生红胞藻及其提取物作为新型食品

摘要:据澳新食品标准局(FSANZ)消息,2023年1月5日,澳新食品标准局发布224-22号通知,其中A1263号申请,申请批准盐生红胞藻及其提取物作为新型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