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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全国酿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委员通讯 2021年11月 第8期(总第46期)
来源: | 作者:张志远 | 发布时间: 2021-12-02 | 6691 次浏览 | 分享到:

摘要黄山市汇润嘉连锁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黄山市黟县黟骆驼土特产有限公司生产的蜜桃果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1年 第42期)

摘要喀什市英噢依马克便利店销售的、标称和田波斯坦花果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热依汗男士酒(配制酒),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3.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61 期)

摘要苏州市吴中区临湖遂初堂餐厅(浙江淘宝网)销售的标称苏州市利华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东吴花坊果味酒(青梅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南京站。

4.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47期)

摘要:吉林省融客隆仓储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白山市华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御封人参酒(750ml/瓶、42%vol、龍岗山及图形商标、生产日期2019-03-19),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5.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1年第45期)

摘要:陆良县谷鱼楼餐厅销售的、标称从陆良县诚誉百货店购入的苦荞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云南瑞博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6.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5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45期)

摘要:郑州丹尼斯百货有限公司南阳路分公司销售的标称西峡县老作坊黄酒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八方桥黄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出值为0.000625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7.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督抽检质量通告(2021年第23期)

摘要:佛山市高明区家华家百货店销售的标称吴川市梅泉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泸通牡阳酒,总糖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佛山市美中特好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通化吉利特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绿之龙牌窖藏山葡萄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检验机构均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8.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665批次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61号)

摘要: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范权酒水批发部销售的、标称四川省五源红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配制酒(梅子酒),酒精度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