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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全国酿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委员通讯 2021年10月 第7期(总第45期)
来源: | 作者:张志远 | 发布时间: 2021-11-02 | 5156 次浏览 | 分享到:

【监督动态】

1.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403批次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53号)

摘要:沙坪坝区王小青食品经营店销售的、标称重庆市金马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枸杞酒(配制酒),酒精度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

2.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48期(总第320期)

摘要:济南市历城区多惠甄生鲜超市销售的标称为保定京通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小米枸杞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检验机构为山东拜尔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3.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40期)

摘要:泌阳县尚东商业服务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烟台名仕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名仕爱菲尔·葡萄汽泡酒(配制酒),酒精度检出值为4.4%vol,标准规定为7.0~9.0%vol。初检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复检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 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2021年第22期)

摘要:湖州龙溪街道谢瑶勤副食品店销售的标称仙居县绿丰酒厂生产的杨梅酒,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杭州海润泰合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浙江百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玛咖虫草酒(植物类露酒),总糖(以葡萄糖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5.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39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摘要:标称烟台宝龙凯姆斯葡萄酒庄有限公司2016年7月19日生产的凯姆斯白兰地,酒精度不合格,销售单位为漳州市芗城区鑫满福门超市,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