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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全国酿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委员通讯 2021年9月 第6期(总第44期)
来源: | 作者:张志远 | 发布时间: 2021-09-29 | 6435 次浏览 | 分享到:

本期导读

【标委会工作动态】

本月主要工作: 《啤酒质量要求》和《果酒质量要求 第1部分:枸杞酒》2项推荐性国家标准(报批稿)由国标委公开征求意见;完成《果酒第6部分:荔枝酒》、《果酒第9部分:苹果酒》2项行业标准答辩;筹建《工业酒精》、《酒精通用分析方法》2项国家标准起草工作组;报送《葡萄酒产地识别技术导则》国家标准;持续推动全国酿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葡萄酒和啤酒分技术委员会换届及征集委员工作;召开《白兰地》国家标准启动会;完成《威士忌》国家标准研究工作组及征集样品,并顺利召开中外威士忌法规交流论坛和《威士忌》国家标准讨论会;持续推进《葡萄酒工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行业标准的制定工作等;

1. TC 471 酿酒领域在研标准目录汇总

摘要:截至2021年9月,酿酒标委会在研标准计划32项,其中10项国家标准,10项行业标准,以及12项国家标准外文版。其中《威士忌》、《白兰地》2项国家标准已完成标准起草启动会,《工业酒精》、《酒精通用分析方法》2项国家标准征集起草工作组成员。

2. 《果酒第6部分:荔枝酒》、《果酒第9部分:苹果酒》2项行业标准完成答辩

摘要:2021年9月9日,秘书处完成工信部组织的2021年第三批推荐性标准立项评审答辩,《果酒第6部分:荔枝酒》、《果酒第9部分:苹果酒》2项行业标准计划分别由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和复旦大学申报。

3. 筹建《工业酒精》、《酒精通用分析方法》2项国家标准起草工作组

摘要: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2021年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及相关标准外文版计划的通知》(国标委发〔2021〕19号),《工业酒精》(计划号:20212037-T-607)、《酒精通用分析方法》(计划号:20212038-T-607)被列入修订计划,由全国酿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为了更好地开展标准修订工作,保证标准的科学性、先进性和可操作性,全国酿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于9月13日,面向行业广泛征集该2项国家标准工作组成员。申请截止时间于2021年10月22日前。

4. 报送《葡萄酒产地识别技术导则》国家标准

摘要:根据标准主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完成《产地葡萄酒识别技术导则》(项目编号为20101051-T-607)国家标准的再次报批。

5. 征求《啤酒质量要求》和《果酒质量要求 第1部分:枸杞酒》2项推荐性国家标准(报批稿)意见

摘要:2021年9月15日,标准主管部门对由酿酒标委会归口的《果酒质量要求 第1部分:枸杞酒》(报批稿)和《啤酒质量要求》(报批稿)2项国家标准公开征求意见。各有关单位或个人于10月21日前将《意见反馈表》以寄回、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国标委。

6. 召开中外威士忌法规交流论坛及《烈性酒质量要求 第1部分:威士忌》国家标准讨论会

摘要:2021年9月27日-28日,秘书处组织在山东省烟台市组织召开中外威士忌法规交流论坛暨《威士忌》国家标准研讨会。本次论坛邀请了来自日本烈酒制造商联合会、苏格兰威士忌协会和欧洲烈酒协会等相关机构专家(线上)以及国内威士忌相关单位,共同交流中外威士忌技术法规和产业情况。来自科研机构、高校、检测机构、国内外生产企业、原料与设备供应商等领导及专家共计50余人参加线下会议。目的是为促进我国威士忌行业高质量发展,充分了解国际威士忌相关技术法规和标准,同时为做好《威士忌》国家标准修订工作,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威士忌产品标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

7. 完成组建《威士忌》国家标准研究工作组及征集样品的工作

摘要:2021年9月,秘书处按照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来自30余家起草单位,组建三个项目组(法规及生产工艺、感官评价、风味成分剖析),并已收到23款威士忌样品,样品包含国内外生产产品,包括单一麦芽威士忌、单一谷物威士忌、青稞威士忌等,陈酿年限2~18年不等。感官品评专家(品酒师、酿酒师、白酒评委、葡萄酒&烈酒讲师等)共35人,其中75%的人员从业时间超过10年,最长34年。

8. 召开《烈性酒质量要求 第 2 部分:白兰地》国家标准起草启动会

摘要:2021年9月14日,秘书处组织在烟台召开《烈性酒质量要求 第2部分:白兰地》国家标准起草启动会。来自国内外生产企业、科研院所、检测机构、高校等起草工作组成员单位的领导及专家共计30余人参加会议,与会专家和代表围绕本次修订工作方案相关内容包括产品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分级、理化指标等内容进行充分讨论。下一步,秘书处将根据此次会议讨论内容,制定详细工作方案、任务分工和工作计划,稳步推进标准修订的相关工作。

9. 持续推进《葡萄酒绿色工厂评价要求》行业标准制定工作

摘要:秘书处于9月中旬,已完成《葡萄酒工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行业标准指标数据调研工作。下一步秘书处根据汇总数据将进一步完善葡萄酒行业绿色工厂的具体评价指标。

10. 持续推进《配制酒和露酒质量要求》等12项国家标准外文版(征求意见稿)制定工作

摘要:秘书处根据收集整理的100余条《配制酒和露酒质量要求》等12项国家标准外文版(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意见。持续推进国家标准外文版的制定工作。

11. 持续推进开展啤酒分技术委员会换届工作

摘要:全国酿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啤酒分技术委员会(SAC/TC471/SC1)是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在全国范围内负责啤酒专业领域标准化工作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二届TC471/SC1工作已满五年,根据《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总局令191号)的相关要求,已开始筹备TC471/SC1换届工作。

12. 持续推进开展葡萄酒分技术委员会换届工作

摘要:根据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印发的《关于报送轻工标准化技术委员换届信息及2021年换届计划的通知》(中轻联综合发〔2020〕259号)文件的要求,2021年底到期及超期的标委会及分技术委员会应按照《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轻工行业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换届方案审查暂行办法》等相关要求于2021年完成换届工作。

13. 合规小助手上线--自助式咨询机器人系统查询

摘要:酒类、罐头、发酵等领域标签标注、原辅料属性定位、产品定义分类等常见的合规性问题,可以通过标准合规问题自助式咨询机器人系统查询。

【政策动态】

1. 广东省积极推动落实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工作

摘要: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定义务,广东省市场监管局精心组织,设计制作了“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警示牌和海报,并部署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发放至酒类食品经营场所。

2. 规范申报丨重点商品规范申报要点(红酒篇)

摘要:以2021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及释义》为依据,结合天津属地企业申报进出口的主要税源商品特点,就红酒等不同类别商品规范申报易错点进行梳理,关税处制作《重点商品规范申报要点》共十期,供广大企业参考。

3. 2021年1-8月中国啤酒进出口状况

摘要:2021年8月,中国出口啤酒3.311万千升,同比下降5.9%;1-8月累计出口啤酒28.602万千升,同比增长15.5%;2021年8月,中国进口啤酒4.847万千升,同比下降34.2%;1-8月 累计进口啤酒35.848万千升,同比减少15.3%。

 

【监督动态】

1.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30期)

摘要:徐闻县晨扬好又多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湛江聚宝堂保健酒厂生产的聚宝堂壮暘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河源市源城区泰和食品批发部销售的标称江门市江海区鸿利酒厂生产的哈蚧酒露酒,总糖(以葡萄糖计)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2.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情况通报(2021年第24期)

摘要:深圳市惠宜购新秀超市管理有限公司南园分公司生产的500ml/瓶 42%vol十棵松苦荞酒(大荞),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检验机构为深圳海关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3.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8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38号)

摘要:宜宾安宁酒厂生产的750mL/瓶 16%vol桑葚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检验机构为四川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4.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59期)

摘要:佳木斯市向阳区新昊森林山特产批发店销售的标称伊春市森骄山特产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蓝莓果酒(13.5%vol)(生产日期:2019年9月16日);齐齐哈尔市甘南县寒地甘粮特产店销售的标称黑龙江省宏达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桑椹露酒(32%vol)(生产日期:2019年9月10日),酒精度检测值均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5.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35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摘要:标称泰和县南门酒厂2019年1月6日生产的井冈山胜南红米酒,酒精度不合格,销售单位为莆田市富丰超市有限公司,初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标称厦门市绍江酿酒有限公司2020年9月7日生产的陈年黄酒,酒精度不合格,销售单位为漳州捷盛沃特商贸有限公司,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标称浙江古泉酿酒有限公司2021年1月2日生产的黄酒(加饭酒),酒精度不合格,销售单位为龙海市海澄福满门超市,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6. 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21年第34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

摘要:潜山市天柱山糯米封缸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糯米原汁封缸酒(十年陈酿)(生产日期/批次2021-05-11),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7.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中秋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1年 第33期)第86号

摘要:吉木乃县阿克阿尔斯超市销售的、标称吐鲁番市丝路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冰红葡萄酒,三氯蔗糖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8.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34期)

摘要:佛山市南海仟悦荟超市销售的标称樟树市鑫瑞特保健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聚力人参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东莞市塘厦正源副食店销售的标称湛江京都三星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台湾凤湿酒(露酒)、三鞭状腰酒(露酒)和蛤力蛇酒(露酒),酒精度和总糖(以葡萄糖计)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均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