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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全国酿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委员通讯 2021年8月 第5期(总第43期)
来源: | 作者:张志远 | 发布时间: 2021-09-01 | 1907 次浏览 | 分享到:

【标委会工作动态】
2021年8月主要工作:持续推动全国酿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葡萄酒和啤酒分技术委员会换届及征集委员工作;组建《威士忌》国家标准研究工作组及征集样品,筹备中外威士忌法规交流论坛和《威士忌》国家标准讨论会的召开;筹备《白兰地》国家标准启动会的召开;开展《葡萄酒工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行业标准指标数据调研工作;报送《果酒 第10部分:柿子酒》等5项轻工行业标准立项材料;召开GB 275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酒及其配制酒》征求意见讨论会;

1. TC 471酿酒领域在研标准目录汇总

摘要:截至2021年8月,酿酒标委会在研国家标准计划31项,其中19项国家标准在研,12项国家标准外文版已完成征求意见稿。

2. 筹备中外威士忌法规交流论坛及《烈性酒质量要求 第1部分:威士忌》国家标准讨论会的召开

摘要: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2020年第四批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的通知》(国标委发〔2020〕53号),《烈性酒质量要求 第 1 部分:威士忌》(计划号:20205034-T-607)。本标准由全国酿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技术归口,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有限公司牵头负责起草工作。根据工作安排,拟定于2021年9月末在山东烟台召开中外威士忌法规交流论坛及国家标准研讨会。

3. 组建《威士忌》国家标准研究工作组及征集样品

摘要:2021年7月,秘书处组织在上海召开《烈性酒质量要求 第1部分:威士忌》国家标准修订起草启动会,根据会议达成的一致意见,威士忌国家标准修订工作将围绕产品品质表达标准化关键技术(法规及生产工艺、感官评价、风味成分剖析)重点开展研究工作。为进一步推动和落实士忌产品标准修订工作,按照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根据上述研究内容,分别组建三个项目组,并征集威士忌样品

4. 筹备《烈性酒质量要求 2 部分:白兰地》国家标准起草启动会的召开

摘要: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2020年第四批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的通知》(国标委发〔2020〕53号),《烈性酒质量要求第 2 部分:白兰地》(计划号:20205035-T-607)被列入修订计划,由全国酿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为了进一步做好标准修订工作,经研究将于2021年9月中旬在山东烟台组织召开标准起草工作启动会。

5. 持续推进《葡萄酒绿色工厂评价要求》行业标准制定工作

摘要:进一步完善了葡萄酒行业绿色工厂指标评价表,发布了关于开展《葡萄酒工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行业标准指标数据调研的通知,广泛征集企业数据。

6. 持续推进《配制酒和露酒质量要求》等12项国家标准外文版(征求意见稿)制定工作

摘要:完成征集《配制酒和露酒质量要求》等12项国家标准外文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收集整理反馈意见100余条。根据反馈意见持续推进标准制定工作。

7. 推动全国酿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啤酒分技术委员会换届及征集委员工作

摘要:全国酿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啤酒分技术委员会(SAC/TC471/SC1)是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在全国范围内负责啤酒专业领域标准化工作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二届TC471/SC1工作已满五年,根据《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总局令191号)的相关要求,现开始筹备TC471/SC1换届工作。

8. 持续推进开展葡萄酒分技术委员会换届工作

摘要:根据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印发的《关于报送轻工标准化技术委员换届信息及2021年换届计划的通知》(中轻联综合发〔2020〕259号)文件的要求,2021年底到期及超期的标委会及分技术委员会应按照《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轻工行业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换届方案审查暂行办法》等相关要求于2021年完成换届工作。

9. 报送《果酒 第10部分:柿子酒》等5项轻工行业标准立项材料

摘要:根据我国饮料酒领域发展的现状和需求,全国酿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针对行业亟需制定的标准进行了预研、梳理,提出《果酒 第10部分:柿子酒》、《特种啤酒 第1部分:通则》、《特种葡萄酒 第1部分:通则》、《露酒 第1部分:绿豆露酒》、《露酒 第2部分:茶露酒》等5项行业标准立项工作,立项材料经标委会审核后符合相关要求,予以上报。

10. 召开GB 275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酒及其配制酒》征求意见讨论会

摘要:8月31日,在北京召开了关于GB 275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酒及其配制酒》征求意见讨论会。来自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11名与会专家针对收集到的61条反馈意见,完成了意见处理工作。

11. 合规小助手上线--自助式咨询机器人系统查询

摘要:酒类、罐头、发酵等领域标签标注、原辅料属性定位、产品定义分类等常见的合规性问题,可以通过标准合规问题自助式咨询机器人系统查询。

 

 

【政策动态】

1. 澳新发布《食品标准法典》第202号修正案

摘要:2021年8月26日,澳新食品标准局(FSANZ)发布了关于澳新食品标准法典第202号修正案的官方公报,主要修订的标准有:附表18 加工助剂、附表20 最大残留限量。

2. 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已经2021年4月14日国务院第131次常务会议通过,于2021年08月24日公布,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市场主体以致整个商事立法中的重大举措,对于我国市场主体的规范、市场行为的规制、市场诚信的建立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 市场监管总局公布《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

摘要:8月1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了《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这次修订,通过依法依规设列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列入领域和情形、明确列入标准、强化信用约束和惩戒、规范列入程序、建立信用修复机制等,进一步健全完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制度,构建放管结合、宽严相济、进退有序的信用监管新格局。

4. 海关政策送进国际名酒展 助进口酒类行业高质量发展

摘要:广州海关进出口食品安全专家从进口酒类的检验依据、贸易情况、主要品种、检验监管程序、标签检验及案例分析等五个方面详细介绍了海关对于进口酒类检验监管的整体情况。接下来,海关将在促进入境酒类展品提速通关的同时,积极探索“新业态+会展”模式,尝试将进口红酒等商品通过跨境电商平台推广销售实现“线上销售+核心商圈线下体验”, 让更多物美价廉的进口商品出现在广州市民“家门口”。

5. 国家葡萄酒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宁夏)通过市场监管总局评审认定正式获批筹建

摘要:国家葡萄酒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宁夏)获批建设,将全面提升葡萄酒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水平,推动葡萄酒产业向专业化、标准化、国际化、精细化、个性化方向高质量发展,不断提高我区葡萄酒产品市场竞争力,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提供有力产业支撑。

6. 2021年7月酒类及饮料进出口情况公布

摘要:根据[13][14]数据显示,今年7月酒类及饮料进口金额约40.5亿元,同比增长9.3%;出口金额约11.3亿元,同比下降16.2%。7月啤酒进口量额同减,出口量增额减。根据数据显示,7月啤酒进口量为4528万升,同比减少29.4%,进口金额约3.7亿元,同比减少27.7%;7月啤酒出口量为3,601万升,同比增长4.2%,出口金额约1.5亿元,同比下降3.7%。7月葡萄酒进口量增额减。根据数据显示,7月葡萄酒进口量为4202万升,同比增长14.8%,进口金额约10.4亿元,同比减少12.1%。

7.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第一批国家级消费品标准化试点项目集中验收结果的通知

摘要:按照《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关于开展消费品标准化示范工作的相关要求,国标委组织对第一批共29个国家级消费品标准化试点进行集中验收,经考核评估,确定试点项目验收合格,包括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食品级相关产品标准化试点。

8.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 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重点领域》的公告

摘要:近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和《市场监管总局等八部门关于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的意见》,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要求,统筹考虑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情况、消费者关注程度、标准对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效果,研究制定了《2021年度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重点领域》(2021年第22号),并予以公告。其中,食品、酒、饮料及茶生产专用设备被列入“专用设备制造业”中。


【监督动态】

 

1.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979批次食品抽检情况的通告(2021年 第48号)

摘要:内蒙古鹦鸽山葡萄酒有限公司生产的沙果酒(8%vol)(生产日期2019/10/9),酒精度与产品标签标示值不符。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2.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35期)

摘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鑫粮油批发店销售的标称吉林省盛泰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蓝莓酒(配制酒)(300ml/瓶、3.8%vol、珠丽雅及图形商标、生产日期2020-03-22);标称通化东特葡萄酒有限公司生产的潮牌青梅茶酒(配制酒)(500ml/瓶 9%vol、生产日期2021-06-03);标称白山市鹿灵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鹿鞭酒(配制酒)(500ml/瓶 38%vol、東方印商标、生产日期2019-01-10);标称吉林省森之源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泉阳河大枣、枸杞配制酒(450mL/瓶 38%vol、泉阳森之源及图形商标、生产日期2015-10-07),吉林市船营区迎宾食杂店销售的标称吉林省凌氏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野生冰蓝莓(配制酒)(750ml/瓶2%vol、凌氏汇丰字母及图形商标、生产日期2019-11-20),酒精度均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3.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34期)

摘要:上蔡县新易百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华裕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赤霞珠红葡萄露酒,酒精度检出值为0.1%vol,标准规定为3~5%vol;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出值为0.993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65g/k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4. 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5号)

摘要:吴川市梅源酒厂生产的名为旺顺三鞭酒(生产日期/批号2018-06-02),不合格项目为总糖(以葡萄糖计)。检验机构为广东省湛江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5.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34期)

摘要:标称吉林省蓝杉酒业有限公司(原相富酒业)生产的小米枸杞酒(配制酒)(125ml/瓶 40%vol、相富及图形商标、生产日期2021-04-07)、白山市江源区第一山货庄销售的标称白山市龙卧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龙卧春人参酒(配制酒)(500ml/瓶 42%vol、生产日期2020-12-08)、标称白山市亿亿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松茸枸杞(配制酒)(125ml/瓶 42%vol、森之松商标、生产日期2021-06-01)、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北区新钰坊特产店销售的标称长春市国成鹿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鹿血酒(I型)(配制酒)(125mL/瓶酒精度:36%Vol、鹿康益生及图形商标、生产日期2018-03-20)、吉林隆玛特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分店销售的标称延边牧马人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桑葚酒(配制酒)(100ml/瓶 酒精度:42%VOl、延盛商标、生产日期2020-03-24),均检出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6.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30期)

摘要:陕西华盛兴勇商贸有限公司汉台区分公司海洋城店销售的标称陕西朱鹮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朱鹮牌银朱鹮黑米酒,1批次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签值要求。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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