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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全国白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委员通讯 2021年第8月(总第131期)
来源:全国白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作者:姬钰 | 发布时间: 2021-09-01 | 2338 次浏览 | 分享到:

7《川酒(浓香型)年份酒 术语》地方标准草案征求意见

摘要:《川酒(浓香型)年份酒术语》地方标准(见附件1)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根据《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1日。

82021年1-6月酿酒行业运行情况

摘要:1-6月,全国规模以上酿酒企业营业收入累计达到4691.2亿元,同比增长19.2%;利润总额累计达到1084.2亿元,同比增长29.4%。

9广东省酒类行业协会关于《广东年份白酒》团体标准立项的公告

摘要:根据《广东省酒类行业协会团体标准制定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由广东省酒协白酒分会牵头,广东省九江酒厂有限公司、广东石湾酒厂集团有限公司、广东顺德酒厂有限公司、广东德庆无比养生酒业有限公司、清远市酒厂有限公司、广东明珠珍珠红酒业有限公司、广东三河坝酒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参与起草申报的《广东年份白酒》团体标准制定计划,经广东省酒类行业协会评审,该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

10四川获批筹建国家白酒产业计量测试中心

摘要:8月2日,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四川依托泸州市市场检验检测中心筹建国家白酒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四川),实现四川省在国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建设中“零”的突破,这是全国首家酒类产业计量测试技术和科技创新服务平台。


【监督动态】

1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32期(总第305期)

摘要:邹平市山东经合联超市有限公司三星店销售的标称为山东苏氏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大高粱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青岛市平度惠鑫源超市销售的标称为烟台市中圆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中圆小烧酒,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2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34期(总第307期)

摘要:龙口市北马新万利盛商店销售的标称为山东龙口酿酒有限公司生产的老黄县祝福酒(白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检验机构为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青岛市李沧区惠馨特刘家下河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为安丘市金景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特级白乾,经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其中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安丘市金景酒业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青岛市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3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885批次食品抽检情况的通告

摘要: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德克隆新区商业中心销售的、内蒙古草原大牧场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草原大牧场一壶老酒(清香型52%vol)(生产日期2018/4/24),酒精度与产品标签标示值不符。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4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030批次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告 (2021年第38号)

摘要:重庆市大渡口区九宫庙街道九宫庙农贸市场一楼43号门市刘胡洋销售的高粱白酒,酒精度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前进支路6号负1-28号刘艳销售的、标称重庆小井湾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白酒,酒精度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5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1批次不合格食品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6期)

摘要:由江西庐湖酒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东山糯米酒,总酸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江西庐湖酒业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复检,维持初检结论;由江西省九江酿造厂生产销售的九洲曲酒(瑞福),固形物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

6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6批次不合格食品抽检情况的通告(甘市监通告〔2021〕第8期总第67期)

摘要:标称甘肃农垦条山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條山大曲白酒(生产日期:2020-7-31),经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其中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甘肃农垦条山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标称金塔县胡杨春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胡杨春酒(生产日期:2020-12-28),其中酒精度项目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标称金塔县胡杨春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胡杨春原浆液酒(生产日期:2020-11-18),其中酒精度项目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7桂林市市场监管局“四个抓手”推动全市酒类产品质量安全明显提升

摘要:今年以来,桂林市市场监管局求真务实,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加大酒类市场监管力度、强化酒类企业主体责任意识、规范酒类市场秩序,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四个抓手”推动酒类产品质量安全明显提升。

8天津市河北区市场监管局出“重拳”打击假酒 切实规范酒类市场秩序

摘要:为规范酒类市场秩序,净化消费环境,天津市河北区市场监管局以案件查办为抓手,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等违法行为,做到深挖一批、查办一批、打击一批、曝光一批,形成高压严打态势,让“假酒”无处遁形。8月4日上午,局执法支队在检查中现场查扣涉嫌侵权白酒107瓶,涉及茅台、洋河、剑南春、国窖1573、青花汾酒等10余个品种,案值约一万余元。

9指导案例162号:重庆江小白酒业有限公司诉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重庆市江津酒厂(集团)有限公司商标权无效宣告行政纠纷案

摘要:今重庆江小白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小白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重庆市江津酒厂(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津酒厂)商标权无效宣告行政纠纷案中,诉争商标系第10325554号“江小白”商标,于2011年12月19日由成都格尚广告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注册,核定使用在第33类酒类商品上,经核准,权利人先后变更为四川新蓝图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蓝图公司)、江小白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