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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酿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委员通讯 2021年第4期(7月)总第42期
来源: | 作者:张志远 | 发布时间: 2021-08-02 | 3736 次浏览 | 分享到:

3.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5期)

摘要:普宁市梅林万佳林食品商店销售的标称湛江市坡头区群香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黑糯米酒和鹿乐牡腰酒(露酒);潮州市湘桥区鑫港城百货商行销售的标称普宁市利龙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尖庆酒(露酒);阳江市江城区南大城南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阳江市阳东区亨滔酒坊生产的双蒸黑豆酒;阳江市阳东区方成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阳江市桥江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南方黑豆酒。酒精度均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4.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1年第31期)

摘要:勐腊亿通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云南省普洱市景谷民生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普洱荞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检验机构为云南云测质量检验有限公司。

5.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390批次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36号)

摘要:阳安酒北碚区傅世强经营部销售的、标称四川阳安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散装梅子酒,酒精度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6.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4期)

摘要:韶关市浈江区皇景路志萍超市销售的标称韶关市武江区客佳黄酒酿造有限公司生产的客家黄酒,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且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肇庆市鼎湖区贺华超市销售的标称吴川市济生堂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珍品人参酒(露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7.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21年第10期)

摘要:襄阳市好邻居连锁超市有限公司荆门虎牙关大道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房县唐宫宴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大枣枸杞黄酒、小黄酒;宜城市豆豆超市销售的标称湖北天天酿酒有限公司生产的川仔苦荞酒(配制酒);枝江安福寺家合润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湖北三结义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苞谷酒,均为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8.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1年第24期)

摘要:义乌市邑霞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浙江东阳童氏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花雕酒,义乌市傅太调味品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金华金寿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糯米黄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

9.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252批次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35号)

摘要:重庆市九江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德庄酒(露酒),酒精度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10.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9号)

摘要:秦皇岛拉图堡葡萄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桃红葡萄酒,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 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四川省食品检验研究院。